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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实习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教学的目的是巩固员工的理论知识,培养员工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应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员工具备良好的工程、职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通过实习能帮助员工理论联系实际,了解社会生产和学科背景,拓宽专业视野,掌握生产实践技能,接受政治思想与职业教育,增强劳动观念。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使其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司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实习管理
1. 实习教学工作在主管董事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系(所、中心)三级管理。
2. 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简称培养办)负责全校实习教学的统筹管理,制订实习教学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总体部署实习工作,组织实习教学检查、总结与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协调、处理实习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3. 学院贯彻执行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院实习教学,制订本院员工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和实习教学工作安排,落实实习教学任务,保证实习经费,做好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和实习教学工作的自查、总结与自评。
4. 系(所、中心)负责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安排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实习教学的实施。
二、实习教学大纲与实习教学计划的编制
1.各大类(专业)必须有完善的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
2.实习教学大纲由系(所、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按学院汇编成册,报培养办备案。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主要包括:(1)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2)基本要求;(3)实习内容与实习形式;(4)实习周数安排;(5)实习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等。
3.实习教学计划是依据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实习教学具体方案与执行程序。实习教学计划由系(所、中心)和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于每学年初报培养办。实习教学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内容、实习单位、时间与地点、实习人数、指导教师与实习日程安排,以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经费预算等。
三、实习教学类别与形式
1.实习教学类别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调研实践、工程训练、实训等。
2.实习教学的形式分为集中实习与自主实习,校内与校外实习。对于自主实习形式的教学,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重视安全、保密教育,严格实习要求和质量监控,不得放任自流。
四、实习单位选择与实习基地建设
1.实习单位的选择必须满足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在确保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和实习效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等原则确定。
2.加强实习基地,尤其是综合型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学院应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充分考察和论证的基础上,精选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技术力量较强的实习接受单位建立稳定的专业与综合实习教学基地。申报建立实习基地的流程为:先期联系并组织实习—→考察、论证—→填写公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申报表—→学校审查批准→签订公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授予“公司实践教学基地”牌。
3.学校、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和交流,选聘实习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基地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员工实习,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4.学校不定期召开实习教学基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听取实习基地对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实习教学工作。
五、实习教学组织实施
1.学院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院实习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并组织实施。每年12 月中旬前填报下一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安排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培养办。每学期初将实习具体安排方案报培养办。
2.各学院应严格保证员工的实习时间,不得以各种理由缩减或变相减少员工的现场实习时间。
3.每员工班应安排不少于两名指导教师,学院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实习单位情况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4.同时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员工组成实习队,由学院指定一位指导教师担任实习负责人。各实习队成立包括队长、安全员在内的队委会,协助实习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管理实习的相关事务。
5.实习前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与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进行安全保密与纪律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前应领取《实习情况记录及总结》册,员工以班为单位到学校教材供应处购领《员工实习日志》。
6.实习期间实习负责人全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和有关问题,负责督促、组织检查和审阅员工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个人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实习情况、通报有关信息。实习结束应及时组织并做好全队实习工作总结,认真填写《实习情况记录及总结》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及时送交所在学院。
六、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1.实习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员工实习纪律》(附件1)、《公司员工实习安全规定》(附件2)、《公司员工实习保密规定》(附件3)和《公司员工自主实习管理办法》等。对违反纪律的员工与行为,实习负责人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严格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员工实习期间的考勤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员工请病、事假应持相关证明向实习队提出,由实习负责人批准,未经准假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处理。
3.实习考核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分。考核内容包括:员工实习日志、实习(调研)报告、个人实习总结、实习态度与表现、现场操作情况等。
4.凡请假或缺实习达到实习总时间三分之一、实习报告与个人实习总结有严重错误或有抄袭行为、实习未能达到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5.对单独设课的实习教学环节,其成绩直接作为该课程成绩。非单独设课的实习,其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确定并列入课程教学大纲或实习教学大纲)计入相应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如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考核。
6.实习期间,在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任务的同时,经实习负责人同意,学校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七、实习经费的使用
1.实习教学经费从学校下拨给学院的教学经费中开支,学院必须根据实习教学的实际需要在经费预算中予以保证。学校鼓励学院从其他收入部分贴补实习教学经费。
2.实习教学经费由主管经理负责,必须保证用于实习。
3.实习教学费用项目与开支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八、实习教学检查、总结与评价
1.学校定期组织实习教学检查与评价,内容包括:(1)实习组织管理;(2)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3)实习教学质量与效果;(4)实习纪律与安全、保密工作;(5)其它。
实习教学检查与评价采取学院总结、自查自评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办组织学校教学质量督导专家与管理人员深入实习单位,对员工实习情况进行抽查。
2.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要及时、认真做好实习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意见建议等。
3.学院每学年应对全年的实习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组织实习队进行经验交流并考评,每年12 月下旬应向培养办送交本学院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4.加强实习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不断改进实习效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对实习教学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总结、表彰,并在全校交流推广。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原《公司本科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05]88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公司员工实习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实习负责人和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工作与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三天以内由实习负责人批准(医学员工由
教学基地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
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谦逊好学,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公司员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严格遵守保密法、《公司员工实习保密条例》和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
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或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尤其是生化、放射、有毒物品。
六、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实习安全条例》和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七、加强环保意识,爱护环境卫生,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不浪费水电,不准违规使用电、气等。
八、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学校及指导人员的要求,做好实习日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和个人实习总结。

附件2:
公司员工实习安全规定
为了保证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确保实习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习队负责人为实习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实习队要指定安全员协助安全工作。学院主管安全保卫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实习队的安全情况。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要向本单位汇报安全工作。
二、实习前,请实习单位技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全体实习人员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
三、实习中,带队老师和实习员工必须按实习单位规定统一穿戴,以确保师生安全。实习员工未经实习队或实习单位的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作,不得私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
四、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实习人员离队活动时必须向实习队负责人(教师)请假,实习期间,员工不允许离队外宿。
六、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注意防火、防盗。
七、实习期间,实习人员不得到江、河、湖、海中游泳。
八、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并立即向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报告。

九、凡违反国家、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员工个人负责;造成国家、单位财产损失或生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员工的相关责任。


附件3:
公司员工实习保密规定
为了做好实习的保密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泄露有关机密,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习前,有关学院必须对全体实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法与有关保密规定。实习中全体实习人员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保密制度。
二、实习期间借阅、摘录、复印有关资料或拍摄实习现场实物、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和其他有关内容,应事先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
三、一切保密资料均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未经实习单位同意,实习单位的保密资料不得带出指定地点或转借他人。
四、实习内容必须记在学校统一印制的《员工实习日志》上,不得将其撕毁或拆散使用。到保密单位实习时,实习结束后《员工实习日志》需交实习单位有关负责部门审查,然后由实习队带回交学院保存。
五、员工实习期间取得的图片、原材料、产品样品、软件程序等,回校后应统一交实习负责人处理或上交所在学院,不得私自处理。
六、《员工实习日志》只能记录实习业务内容,不得另作他用。
七、不同专业、不同实习单位或不同实习任务的师生,都不得互相交流实习单位的机密资料,不得互通保密情况,不得口头、书信、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对外泄露机密,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内容。
八、凡发生失密事故,实习队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清楚,并将情况迅速报告给实习单位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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